一、读者凭借阅证进行借阅,每证限2本,借期为30天,逾期按每天0.1元/册罚款。
二、爱护馆内文献资料,阅览过后的书刊须放回原位。借书时请当面检验图书,如
发现已有损坏、缺页及其它情况,须当即说明,由工作人员加盖标记;借出图
书归还时如有损坏、遗失,按本馆图书资料赔偿制度执行。
三、保持安静,请勿在楼区内大声喧哗、戏闹、追逐,在阅览区接打电话。禁止在
馆内吃零食。
四、对于扰乱图书馆秩序,威胁图书馆安全的各种行为,将按照图书馆相关规定处
理;对于违规行为严重并不听劝阻者,将移交相关机构处理。
五、读者入馆必须衣着整洁、端庄。外着内衣、拖鞋和赤脚者请勿入内。
六、爱护馆内一切公共设施,损坏公物按原价赔偿。出入通道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
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
七、请勿在馆区、楼区内随地吐痰、乱扔纸屑和果壳等污物;请勿在墙面、地面乱
刻、乱画、乱贴、乱涂;请勿攀摘树木、践踏花草等。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罚。
八、车辆须按指定地点停放。
九、维护公共场所安全,请勿携带易燃、易爆等物品入馆。楼区内严禁烟火。
十、严格遵守上述规定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。